转载:南方日报《对学术不端就该重拳出击》

对学术不端就该重拳出击

2019年04月04日    来源:南方日报

近日,云南财经大学一名教师举报湖南大学刘梦洁硕士论文涉嫌剽窃有保密规定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湖南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刘梦洁的硕士学位论文存在抄袭现象,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决定撤销刘梦洁硕士学位,给予其导师警告处分,取消其导师资格,调离教学岗位。

从3月21日展开调查,到4月2日作出处理,湖南大学不包庇护短、不扯皮推诿,回应之及时、跟进之迅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尤其是对涉事导师也严加处理,充分体现了对事实的尊重、对学术的敬畏。根据官方回应,刘梦洁的导师身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委,在评审云南某高校教师申报项目之后,未及时销毁评审材料,结果被刘梦洁私自摘抄了部分内容。这里“私自”的表述,完全不能消弭导师自身的责任,且不提导师有没有严格遵守保密规范,单就对学生论文的把关职责而言,在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任一环节上,都不可能看不出端倪。如此堂而皇之过关,其学术态度和水平能否胜任导师,的确令人怀疑。

论文抄袭、研究成果造假、伪造文献……近年来,国内各类学术不端问题频频出现。一到毕业季,“论文代写”“论文产业链”就被频频曝光,某些毕业论文东摘西抄,对既有论文进行“洗稿创新”,竟然也能通过答辩。对这些问题,一些导师辩称只对论文质量负责,而不对原创性负责。听起来似乎有道理,前人作品浩如烟海,导师怎么能完全确定是原创呢?但这并不成立,因为研究生培养是个长期过程,学生的兴趣点在哪里,学术操守如何,能力水平怎么样,导师大都会有一个基本把握,对是否原创有本能式的察觉。那些学术不端的情况,表面上看是学生私下而为,但只要顺利通过,大都离不开导师和学校的“纵容”和“默许”。

当然,“纵容”不代表支持,“默许”不意味认可,相信任何一所高校都不想看到学术不端的情况发生。但许多事例表明,我国学术诚信处罚机制不完善、惩处力度偏软,导致一些导师对学生论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有些高校和科研机构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也是高举轻放。典型如韩春雨事件,几经波澜之后,河北科技大学也仅仅作出“未发现有主观造假情况”的通报,试问这样的结果如何服人?促进良好学术氛围的形成,就应当对学术不端重拳出击,强化处理力度,让人心存戒惧,进而净化学术风气。在这方面,无论是翟天临事件,还是刘梦洁事件,不仅让当事人丢失声誉,而且高校敢于和导师及时切割,可谓作出了良好的示范。

今年2月26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释放了“严上加严”的信号。根据通知,学位授予单位是责任主体,指导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要视情节轻重核减招生计划,暂停或撤销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对履职不力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学术不端的学生,不仅要撤销学位,还要开除学籍。由此看来,在刘梦洁事件中,仅仅撤销硕士学位、取消导师资格是不够的,还应唤起更深刻的反思,构建起学术诚信的体制机制,对学术不端行为坚决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只有全方位、无死角实现“零容忍”,学术行为不端者才会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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